盤縣政辦發(fā)〔2017〕15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啟用盤山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和盤山縣市民服務中心印章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7〕15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gòu),遼寧北方新材料產(chǎn)業(yè)園管委會,盤錦高升經(jīng)濟區(qū)管委會:
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即日起啟用“盤山縣行政審批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和“盤山縣市民服務中心”印章。
附件:印章式樣
附件:印章式樣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24日
抄送:縣委各部委,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縣武裝
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
單位。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24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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