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檔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7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全縣檔案工作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協(xié)調全縣檔案事業(yè)發(fā)展,擬定檔案事業(yè)的綜合規(guī)劃和專項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實施檔案法律、法規(guī)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對全縣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負責檔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工作;負責向社會各界發(fā)布最新的政務信息,并向社會公眾提供利用服務;組織開展檔案學術理論研究和檔案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制訂盤山縣地方志、史、鑒的編纂計劃、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縣地方志、史、鑒書的編纂和出版發(fā)行工作;組織開發(fā)利用地方志資源,發(fā)揮地情書“教化、資政、存史”作用;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服務。
根據(jù)本部門主要職責,盤山縣檔案局部門內設8個科室,分別是:綜合辦公室、經濟科技股、指導股、管理股、編研利用股、法規(guī)教育股、縣志股、信息技術股。
下設1個二級事業(yè)單位,是:現(xiàn)行文件服務中心。負責已公開現(xiàn)行文件、政務公開信息和館藏檔案的提供利用服務工作;負責已公開現(xiàn)行文件的收集、整理編目和計算機輔助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檔案網(wǎng)站建設及信息工作。下設政務查詢股。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現(xiàn)行文件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79.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7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9.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yè)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決算收入增減變化情況說明。2016年收入總計176.00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76.00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6.00萬元,預算外收入0萬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增加3.8萬元,原因是工資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繳費支出、維修費等。
(二)支出總計179.8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8.5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3.7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77萬元。
2.項目支出21.21萬元,主要包括檔案業(yè)務培訓、檔案工作執(zhí)法檢查、檔案法宣傳等業(yè)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決算支出增減變化情況說明。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6.00萬元,比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8萬元,原因是工資調整、維修費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萬元,原因是工資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繳費支出等;項目支出增加1.21萬元,原因是維修費增加。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主要是沒有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盤山縣檔案局部門2017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fā)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fā)生的支出。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9萬元,項目支出21.21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9.8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1.4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8.39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1.41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130.20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商品和服務、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1.21萬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8.39萬元。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25.63萬元,主要是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2)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2.76萬元,主要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6年減少2.53萬元,下降(增長)100%,主要是車改等原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17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7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盤山縣檔案局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76萬元,比2016年減少0.18萬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盤山縣檔案局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盤山縣檔案局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jù)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組織對2017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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