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殘聯(lián)權責事項目錄
盤山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權責事項目錄(2018年版) | |||||||
序號 | 職權類型 | 職權名稱 | 職權依據(jù) | 實施主體 | 責任事項 | 備注 | |
項目 | 子項 | ||||||
1 | 其他行政權力 | 成人助聽器驗配審核 | 根據(jù)《殘疾人事業(yè)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遼寧省實施方案》(遼殘聯(lián)[2013]11號) | 盤山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 | 為有盤山縣戶口,有康復需求的貧困聽力殘疾人適配助聽器。申報材料:1、《貧困成年聽力殘疾人(助聽器)康復項目申請與審批表》;2、戶口本復印件;3、身份證復印件;4、殘疾證復印件;5、貧困證明。 | 市賦權 | |
2 | 其他行政權力 | 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審核 | 根據(jù)《遼寧省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七彩夢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遼殘聯(lián)[2012]59號) | 盤山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 | 為有盤山縣戶口,經衛(wèi)生部門認定的、診斷機構確診的有康復需求的貧困殘疾兒童,年齡不超過7歲轉介到康復機構進行訓練。申請材料:1、《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申請審批表》;2、戶口本復印件;3、貧困證明。 | 市賦權 | |
3 | 其他行政權力 | 殘疾人證審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 盤山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 | 1、受理階段責任:公示告知殘疾人證辦理流程及相關申請資料。 2、審核階段責任:審核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照片等相關材料。 3、決定階段責任:做出審核決定,向申請人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并告知申請人相關評定機構及評定事項。 4、辦理證件責任:負責申請人初審信息錄入,縣殘聯(lián)復審后,殘疾人證的打印制作事項。 |
市賦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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