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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發(fā)布時間:2019-08-01 瀏覽次數(shù):565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8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8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一).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組織開展各類文化活動,承擔大型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負責開展群眾文藝創(chuàng)作,文化藝術培訓,特色文化團隊建設,加強文化品牌培育,提升區(qū)域文化品位;

    (三).負責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圖書借閱和咨詢服務,拓寬圖書流通渠道;負責對全縣農(nóng)家(社區(qū))書屋進行調(diào)研與輔導;加強數(shù)字化圖書館建設,跟蹤圖書館數(shù)字化發(fā)展趨勢;

    (四).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文化水平和整體素質。用科學的方法整理、保管和開展借閱服務;

    (五).負責對盤山境內(nèi)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的征集、收藏、管理、存檔等工作;負責全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立標及重點文物的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規(guī)劃;負責制作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計劃、施工方案;負責全縣文物考古、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工作;

    (六).貫徹執(zhí)行文化部頒發(fā)的《文化市場稽查暫行辦法》,依法開展對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范圍內(nèi)歌舞娛樂場所、游戲和全縣美術品市場、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場所、電影和錄象放映場所、文藝演示場所、音像制品、圖書市場等進行稽查。制止和整處文化經(jīng)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保護經(jīng)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八).負責開展旅游事務工作;

    (九).負責承辦縣文化旅游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置: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內(nèi)設 13  科室,分別是

    ;1、綜合辦公室、2、圖書管理股、3、文化旅游股、4、文化稽查股、5、文物非遺管理股。

    分支機構如下:1、太平街道綜合文化站2、胡家鎮(zhèn)綜合文化站3、甜水鎮(zhèn)綜合文化站4、得勝街道綜合文化站5、高升街道綜合文化站6、陳家鎮(zhèn)綜合文化站7、吳家鎮(zhèn)綜合文化站8、壩墻子鎮(zhèn)綜合文化站9、沙嶺鎮(zhèn)綜合文化站10、古城子鎮(zhèn)綜合文化站11、羊圈子鎮(zhèn)綜合文化站12、東郭鎮(zhèn)綜合文化站13、石新鎮(zhèn)綜合文化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一級預算單位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2018年度收入決算表

    3.2018年度支出決算表

    4.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8.2018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詳見《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89.75萬元,與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比較,今年收入減少6.77萬元,降低3.21%,主要原因:人員分流、工資調(diào)整。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89.7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3.06%。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9.75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yè)收入0萬元。

    4.經(jīng)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14.14萬元,占收入總計的6.94%。主要是項目未完成。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6.77萬元,降低3.21%,主要原因:人員分流,工資調(diào)整。

    (二)支出總計179.02萬元,與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比較,今年支出減少17.51萬元,降低8.91%,主要原因:人員分流、工資調(diào)整。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69.1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82.95%。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60.8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39萬元。

    2.項目支出9.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4.86%。主要包括購買圖書。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jīng)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24.86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10.72萬元,主要原因:項目未完成。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9.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2萬元,項目支出9.9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7.51萬元,降低8.91%,主要原因:人員分流、工資調(diào)整。與年初預算相比,2018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51.4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52.03%,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141.43%。

    (二)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9.02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7.17萬元,占15.18%;住房保障支出14.58萬元,占8.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33萬元,占1.8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33.95萬元,占74.82%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27.17萬元,具體包括:

    (1)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25.31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養(yǎng)老繳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72.06%,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預算數(shù)只包含原文化館、圖書館人員費用。

    (2)事業(yè)單位離退休費1.86萬元,主要是遺囑補助等支出,年初預算為0。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產(chǎn)生的遺屬補助費  。

    2.住房保障支出14.58萬元,包括:

    (1)住房公積金14.58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98.37%,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預算數(shù)只包含原文化館、圖書館人員費用。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33萬元,具體包括:

        (1)行政運行3.33萬元,主要是辦公費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2.77%,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預算數(shù)只包含原文化館、圖書館人員費用。

    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33.95萬元,具體包括:

    (1)圖書館40.29萬元,主要是原圖書館人員工資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70.39%,決算數(shù)小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分流、工資調(diào)整。

    (2)群眾文化80.42萬元,主要是原文化館人員工資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235.97%,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預算數(shù)只包含原文化館、圖書館人員費用。

    (3)其他文化支出13.24萬元,主要是原文化館人員購買辦公用品等支出,年初無預算數(shù)。決算數(shù)大于年初預算數(shù)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變動,預算數(shù)只包含原文化館、圖書館人員費用。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jīng)費支出0.36萬元,年初預算數(shù)0萬元。與2017年度決算數(shù)相比較,今年支出增加0.3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36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2018年國內(nèi)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18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0萬元。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36萬元,比上年增加0.36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36萬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9.12萬元,其中:人員經(jīng)費162.7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日常公用經(jīng)費6.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jīng)費支出情況。

    2018年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機關運行經(jīng)0%,主要原因是沒有機關運行經(jīng)費。

    (數(shù)據(jù)來源部門決算填報說明項下的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tǒng)計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chǎn)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盤山縣文化旅游事務服務中心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jù)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單位未組織對2018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jīng)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jīng)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jīng)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jīng)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jīng)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檔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圖書館(項):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群眾文化(項):反應群眾文化反面的支出,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事業(yè)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jīng)費。

        21.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機關運行經(jīng)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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