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概況
一、 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8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8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及機構設置
1、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fā)展和技術創(chuàng)新。
2、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普及科技知識,提倡科學方法。捍衛(wèi)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科學文化素質。
3、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盤山縣科學技術政策、法規(guī)的制定和重大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jiān)督工作。
4、表彰獎勵優(yōu)秀科學技術工作者,舉薦人才。
5、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fā)展同國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6、開展繼續(xù)教育和培訓工作。
機構設置: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縣科協內設3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科技普及部、學會學術部。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一級級預算單位包括: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
第二部分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部門
決算公開報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2018年度收入決算表
3.2018年度支出決算表
4.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8.2018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詳見《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2018年度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81.47萬元,與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比較,今年收入減少8.96萬元,降低9.9%,主要原因:一是人員減少。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81.47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47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3.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
8.上年結轉和結余15.07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8.41%。主要是基本支出機構運行和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等。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減少8.96萬元,降低9.9%,主要原因:人員減少。
(二)支出總計72.94萬元,與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比較,今年支出減少2.41萬元,降低3.19%,主要原因:人員減少。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50.94萬元,占支出總計的69.83%。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5.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17萬元。
2.項目支出2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30.17%。主要包括鄉(xiāng)鎮(zhèn)科普活動等業(yè)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4.經營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23.61萬元。
主要是其他科普技術普及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8.54萬元,增長56.66%,主要原因:是其他科普技術普及等原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2.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萬元,項目支出22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41萬元,降低3.19%,主要原因:人員減少。與年初預算相比,2018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8.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5.47%,項目完成年初預算的26.66%。
(二)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2.9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科學技術支出62.14萬元,占85.19%;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6.83萬元,占9.36%;住房保障支出3.97萬元,占5.45%。
1.科學技術支出62.14萬元,具體包括:
(1)行政運行40.14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64.5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減少。
(2)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22萬元,主要是印刷費、培訓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35.4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是科學普及活動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6.83萬元,具體包括:
(1)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6.83萬元,主要是人員保險繳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養(yǎng)老保險基數上調。
3.住房保障支出3.97萬元,具體包括:
(1)住房公積金3.97萬元,主要是人員住房公積金繳費等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公積金的基數上調。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與2017年度決算數相比較,今年支出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主要原因:無三公經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無因公出境等原因。
2.公務接待費0萬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2018年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無公務接待等原因。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主要是無車輛無公務運行費等原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0.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5.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日常公用經費5.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培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17萬元,比上年減少0.3萬元,降低5.48%,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其中:辦公費1.64萬元、印刷費0.3萬元、郵電費0.13萬元、其他交通費3.1萬元。
(數據來源部門決算填報說明項下的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tǒng)計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盤山縣科學技術協會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單位未組織對2018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縣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普及(款)機構運行(項):反映科普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6.科學技術支出(類)科學技術普及(款)其他科學技術普及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學技術普及方面的支出。
17、社會保障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支出。
1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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