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21〕53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21〕53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相關部門:
經(jīng)縣政府同意,現(xiàn)將《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6日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根據(jù)《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fā)〔2018〕4號)的要求,強化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進一步明確我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責任,確保全縣校車安全運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一崗雙責”的安全要求,進一步加強校車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強化監(jiān)管”的工作原則,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責任,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最末端,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發(fā)生。
二、監(jiān)管模式
實行屬地屬事管理、分級負責監(jiān)管。
三、組織領導
盤山縣政府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副縣長曹靜竹擔任,副組長由縣教育局局長王遠賀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盤山縣教育局,負責校車管理的督促指導、檢查和調(diào)度協(xié)調(diào),定期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解決校車管理工作中的問題。成員由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應急局、縣公安局領導組成(成員名單附后)。
四、各部門職責
(一)縣政府職責:
1.縣政府是轄區(qū)校車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校車的日常管理,縣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是具體責任人。
2.加強校車管理,定期召開校車聯(lián)席會議,解決校車重大問題。
(二)屬地鎮(zhèn)(街道)部門職責:
按屬地原則,各鎮(zhèn)(街道)與教育、公安、交通、應急等部門共同做好校車安全監(jiān)管。
(三)教育部門職責:
1.負責校車管理的督導、檢查、協(xié)調(diào),制定《校車安全監(jiān)管實施方案》、指導學校制定《校車應急預案》,完善校車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校車調(diào)研會議,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2.負責指導監(jiān)督學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指導校車公司、學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
3.領導學校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學校教育學生文明乘車,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坐非法營運車輛,不坐超員、超速等安全無保障的車輛,以確保交通安全。
4.掌握乘坐校車學生數(shù)量分布和校車運營、安全、日常管理等總體情況,會同交通、公安、應急、財政等部門匯總分析校車管理工作情況,向政府提出工作建議,解決存在問題。
5.指導監(jiān)督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隨車照管教師,嚴格履行相關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6.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校車運營管理機構的檢查與監(jiān)督。
(四)公安部門職責:
1.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校車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負責對校車的運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依法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違規(guī)運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4.配合教育部門做好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協(xié)調(diào)交通部門禁止“黑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
(五)交通部門職責:
1.負責校車公司的安全管理,定期監(jiān)督檢查校車公司工作。
2.會同公安部門審核校車使用許可。
3.配合公安部門實施校車安全檢測,監(jiān)管校車公司,強化校車安全維護工作。
4.負責確定校車行駛線路和乘降點及交通標志的設置,完善校車運行線路的安全設施,整治校車運行危險路段。
5.查處校車私用等行為,嚴厲打擊“黑校車”接送學生。
(六)應急部門職責:
負責監(jiān)督相關部門履行校車管理職責和校車公司的安全監(jiān)管。
(七)財政部門職責:
1.按政策對校車運營費用予以及時補貼。
2.做好校車資產(chǎn)登記、核查工作,履行更新、報廢手續(xù)。
3.負責校車購置、運營、維護等費用的檢查監(jiān)督。
(八)學校職責:
1.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和學生的安全教育。
2.負責指派隨車照管教師,并加強教育管理。
3.建立校車檔案,掌握乘車學生及校車運行基本情況。對每輛車車牌號、車型、行駛線路、駕駛人、隨車照管教師、乘車學生等均要登記備案。
4.與校車運營單位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5.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xié)議書,引導家長履行監(jiān)護責任。
(九)校車運營公司職責:
1.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司機的教育、培訓。
2.建立校車檔案,實行一車一檔。
3.辦理校車使用許可。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校車注冊登記。
4.配齊校車安全設施,如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
5.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測。
6.協(xié)助交通主管部門開展校車安全運行調(diào)研,制定校車運行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責任
相關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xié)同努力,把各項工作逐一分解落實到位、到人。
(二)加大工作力度
校車管理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調(diào)度會,集中聽取各部門校車管理工作匯報,并組成督察組,對校車管理工作定期進行督導檢查。
(三)強化安全管理
教育、公安、交通、財政、應急等部門要積極履行監(jiān)管職責,維護中小學生安全,預防和遏制重特大校車交通事故,嚴把校車及其駕駛人資格準入關,堅決杜絕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拖拉機和報廢拼裝車輛接送學生,嚴厲打擊專營校車從事包車、出租經(jīng)營等違法行為。
(四)校車發(fā)生意外或造成學生傷亡的交通事故處理
如發(fā)生交通事故,學校、校車運營管理機構必須按照《校車應急預案》緊急施救,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應急部門和公安部門;重大以上事故,學校、校車運營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立即逐級上報,并配合公安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五)嚴格責任追究
各部門要履行校車監(jiān)管職責,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導致發(fā)生校車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附件: 1.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領導小組
2.盤山縣校車安全管理聯(lián)席會議制度
3.校車成員單位責任人一覽表
4.各校校車責任監(jiān)管一覽表
附件1:
盤山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領導小組
組 長:曹靜竹 副縣長
副組長:王遠賀 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梁克強 縣財政局局長
蔡 峰 縣交通局局長
劉希凱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張 松 縣公安局副局長
各鎮(zhèn)(街道)、學校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盤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全縣校車安全監(jiān)管工作組織協(xié)調(diào)與實施,履行校車使用許可審批和管理職責,辦公室主任王遠賀(兼)。
附件2:
盤山縣校車安全管理聯(lián)席會議制度
為建立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做好校車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切實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根據(j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fā)〔2018〕4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校車運行現(xiàn)狀,建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聯(lián)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市、縣級政府的有關要求,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車安全形勢,研究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中小學校車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指導和督促各學校及校車客運公司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協(xié)調(diào)解決校車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問題;組織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專項督查。
二、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曹靜竹 副縣長
召 集 人:王遠賀 縣教育局局長
成 員:梁克強 縣財政局局長
蔡 峰 縣交通局局長
劉希凱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張 松 縣公安局副局長
各鎮(zhèn)(街道)、星辰客運公司、雙興客運公司、學校主要負責人。
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長王遠賀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聯(lián)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根據(jù)上級有關要求和工作開展情況,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也可視情況邀請其他單位參加會議。
(二)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應將履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聯(lián)席會議規(guī)定的工作職責、落實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等情況,及時報送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各單位應將《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當?shù)匦\嚢踩芾砉ぷ髑闆r和存在的問題等及時報送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三)工作研判制度。聯(lián)席會議應對掌握的校車安全管理情況和各類校車安全隱患及時研判并進行通報,提出預警,防微杜漸。
(四)聯(lián)合工作組制度。聯(lián)席會議可根據(jù)工作需要,組.
織聯(lián)合工作組,督促、指導、檢查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五)考評獎懲制度。聯(lián)席會議對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認真履行職責,按要求參加聯(lián)席會議活動,主動開展工作且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因工作失職發(fā)生校車事故,造成不良影響,成員單位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的,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追究責任。
(六)抄送制度。教育系統(tǒng)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涉及相關部門的,抄送至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處理完畢;短期內(nèi)難以解決的,相關職能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四、有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lián)席會議的各項活動,認真履行各項職責,主動研究解決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題,切實落實會議議定的事項,形成反應迅速、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3:
校車成員單位責任人一覽表
區(qū)域 |
成員單位 名稱 |
主管 領導 |
電話 |
分管 領導 |
電話 |
負責人 |
所屬 科室 |
電話 |
盤山縣 |
縣教育局 |
王遠賀 |
1580427**** |
才慶濤 |
1594277**** |
李清秀 |
安全辦 |
1590987**** |
縣交通局 |
蔡峰 |
1584276**** |
劉海濤 |
1390427**** |
李重陽 |
客運執(zhí)法中隊隊長 |
1332427**** |
|
縣財政局 |
梁克強 |
1384279**** |
王營 |
1864277**** |
孟杰 |
辦公室 |
1305086**** |
|
縣應急局 |
劉希凱 |
1384278**** |
王鵬 |
1360427**** |
楊丹 |
安委會辦公室 |
1504276**** |
|
縣公安局 |
付威 |
1351427**** |
張松 |
1390427**** |
郭偉 |
交警大隊 |
13709878111 |
附件4:
盤山縣校車責任監(jiān)管一覽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車輛數(shù) |
負責人及職務 |
聯(lián)系電話 |
1 |
盤山縣教育局 |
183輛 |
王遠賀局長 |
1580427**** |
才慶濤副局長 |
1594277**** |
|||
李清秀安全辦主任 |
1590987**** |
|||
2 |
壩墻子學校 |
11輛 |
王淑榮校長 |
1564277**** |
3 |
陳家學校 |
8輛 |
李興波校長 |
1399871**** |
4 |
高升學校 |
20輛 |
周文吉校長 |
1323986**** |
5 |
沙嶺學校 |
22輛 |
李 繼校長 |
1384272**** |
6 |
吳家學校 |
8輛 |
曹海龍校長 |
1566873**** |
7 |
甜水學校 |
10輛 |
張計國校長 |
1870425**** |
8 |
古城子學校 |
12輛 |
門 龍校長 |
1834232**** |
9 |
胡家學校 |
18輛 |
李洪梅校長 |
1399873**** |
10 |
太平學校 |
9輛 |
張寶峰校長 |
1323427**** |
11 |
棠樹學校 |
3輛 |
張寶權校長 |
1512428**** |
12 |
得勝學校 |
11輛 |
周 紅校長 |
1524174**** |
13 |
實驗學校 |
11輛 |
吳 強校長 |
1301995**** |
14 |
盤錦弘毅中學 |
7輛 |
池軍華校長 |
1335427**** |
15 |
東郭學校 |
23輛 |
孟 波校長 |
1305089**** |
16 |
羊圈子小學 |
5輛 |
支立國校長 |
1512427**** |
17 |
石新小學 |
5輛 |
張鐵強校長 |
1306529**** |
合計 |
17所學校 |
183輛 |
|
|
|
抄送: |
縣委各部委,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xié)辦公室,縣紀委,縣人民武裝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新聞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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