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盤山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學校(幼兒園):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建設,規(guī)范教師從教行為,維護教師隊伍形象,經縣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2024年全縣教育系統(tǒng)開展師德師風專項整治,現(xiàn)將《盤山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對照要求梳理有關工作開展情況,按照時間節(jié)點上報整治情況,努力營造“優(yōu)教盤山”風清氣正、健康和諧的育人環(huán)境。
盤山縣教育局
2024年3月4日
盤山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及省市等文件精神,規(guī)范教師的職業(yè)行為,促進“優(yōu)教盤山”教育事業(yè)健康和諧發(fā)展,嚴格根據(jù)《盤錦市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要論述為指導,以規(guī)范教師從教行為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落實責任、注重長效,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整治違反政治原則、違規(guī)有償補課、謀取不當利益、侵害學生權益、學術失范不端、教育教學失職、違背公序良俗等師德失范行為。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案件,切實提高教師職業(yè)道德水平,從根本上遏制和杜絕師德失范行為的發(fā)生,營造我縣教育事業(yè)風清氣正教書育人的良好環(huán)境。努力構建親清師生關系和風清氣正的教育政治生態(tài)。
二、整治對象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及在職教師。
三、重點整治內容
(一)學校(幼兒園)層面
1.重視程度不高。是否存在師德師風建設作為教師隊伍建設首要位置體現(xiàn)不夠,師德師風常規(guī)學習教育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等問題。
2.日常監(jiān)管不嚴。是否存在未開展對教師課堂教育教學行為檢查或巡查,是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師德師風問卷調查,是否對教師業(yè)余時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等問題進行宣教提示或明察暗訪,是否對重點教師進行約談提醒。
3.舉報查處不力。是否對師德師風信訪舉報置之不理、故意拖延;是否存在“家丑不可外揚”、掩蓋違規(guī)事實、核查不深入走過場、查而不處、避重就輕、遷就姑息、不依法依規(guī)處理等現(xiàn)象。
(二)教師層面
1.違反政治原則。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或有違反國家民族宗教法規(guī)和政策、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言行。
(2)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wǎng)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思想的言論。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串聯(lián)煽動鬧事,組織或參與旨在損害國家利益的非法集會、游行、示威、非正常上訪等活動。
2.違規(guī)有償補課。
(4)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違規(guī)有償補課,參與其他教師、家長或以家長委員會等名義組織的違規(guī)有償補課。推薦、介紹或暗示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課兼職,向學生家長推介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并為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招攬生源,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或有償托管。組織或參與開辦小飯桌、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等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
3.謀取不當利益。
(6)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學生及家長、家委會安排并支付費用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
(7)組織或參與針對學生的營利性活動,向學生推銷、代購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和其他商品,利用學生及家長資源為己辦私事,謀取私利。
(8)假公濟私,違規(guī)使用科研等專項經費,謀取不正當利益,或擅自以學校名義或利用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進行營利活動,或利用崗位、職務便利非法侵占集體、他人財物或知識產權。
(9)組織或參與違規(guī)借貸、非法集資、傳銷活動。
(10)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取酬行為。
(11)組織學生參加未經官方審批的評優(yōu)、推優(yōu)及競賽活動。
4.侵害學生權益。
(12)諷刺、挖苦、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存在對待學生不平等、不公正的言行,不能公平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
(13)隨意讓學生停課、回家補作業(yè),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或讓學生單獨回家反??;擅自削減、擠占、挪用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含實踐等)課程;利用分班、調座、評優(yōu)評先等索要家長財物或讓家長為其辦理私事,未達到個人私利,則對學生不公正對待。
(14)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或與學生發(fā)生任何不正當關系。
5.學術失范不端。
(15)偽造學歷、學位、資歷、成果等。
(16)抄襲剽竊、不當署名、買賣論文,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17)在招生考試、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6.教育教學失職。
(18)不按教學計劃、教學規(guī)范進行備課、上課、批改作業(yè),敷衍教學,不能有效組織教學,課堂紀律混亂,影響教育教學質量;
(19)違規(guī)布置家庭作業(yè)或給家長留作業(yè),加重學生學習負擔、增加學生課外負擔的不良行為,讓家長代勞批改作業(yè),經常不批改作業(yè)或批改作業(yè)不及時,造成學生對知識的錯誤認識;對學生考試成績排名并進行公布或變相公布。
(20)發(fā)現(xiàn)校園欺凌現(xiàn)象,未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和處置,或隱瞞不報或偏袒一方,致使學生傷害加重。
(2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面臨危險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
(22)在命題、考試和招生中,泄露國家秘密或相關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后果。
(23)違反考勤紀律或外出請假紀律擅離職守,在工作時間進行炒股、打牌、玩游戲、網(wǎng)絡購物、刷小視頻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或無故不承擔或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或拒不接受分配的工作,消極怠工,隨意離崗,給教育教學和學校整體工作造成損失。
(24)上班期間,不注重個人儀容儀表,穿露臍裝、吊帶裝、超短褲(裙)、拖鞋,燙染、漂染奇異發(fā)色等,損害教師在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心中良好形象。
7.違背公序良俗。
(25)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不文明、不檢點、行為失范,參與賭博、吸毒、斗毆、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或在信息網(wǎng)絡及其他渠道中發(fā)表有違教師身份的言行。
(26)參與邪教活動、封建迷信活動。
(27)捏造事實,惡意詆毀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不實舉報。
(28)其他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24年3月開始至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
1.制定方案。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的實施方案,從組織領導、宣傳教育、監(jiān)督檢查、違規(guī)查處等方面夯實責任、細化舉措。在針對性、實效性上下功夫,確保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2.開展宣傳。各學校(幼兒園)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迅速布置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廣播、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持續(xù)加強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盤錦市在職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實施細則》等文件進行宣傳和學習解讀,幫助廣大教師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并將學習師德規(guī)范作為必修內容,全面納入教師聘用、新教師培訓和在職教師日常培訓,確保每位教師知準則、守底線。
3.完善平臺。各學校(幼兒園)要積極構建及完善學校(幼兒園)、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jiān)督體系,暢通群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在學校(幼兒園)公示欄等平臺顯著位置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及時受理有償補課和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等不良行為的投訴舉報,對存在問題的教師及相關人員要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向縣教育局報告。
(二)專項治理(4月-10月)
1.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師德師風建設主體責任,明確責任清單,杜絕出現(xiàn)推諉扯皮現(xiàn)象。校(園)長是學校(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引導教師守好課堂主陣地,將立德樹人放在首要位置,校(園)長要切實擔負起教育和監(jiān)管本學校(幼兒園)教師的責任與義務,依法依規(guī)、果斷有力、及時有效地處置師德師風突出問題,確保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使廣大群眾切身感受到教師隊伍的變化,讓學生受益,家長滿意,社會認可。
2.加大檢查力度。通過召開學校(幼兒園)教職工會議、組織生活會、案件剖析會等多種形式,對教師在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整治工作。深入摸底在職教師是否存在違反政治紀律、有償補課、收受禮品禮金、生活作風不健康、侮辱猥褻學生、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等問題,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大師德違規(guī)行為查處力度。對于自查出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學校(幼兒園)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列出整改時間指定整改責任人,形成整改問題清單、整改措施清單、整改責任清單,做到找準線索、摸清事實、有錯必糾,確保整改到位,并及時報告,對隱報、瞞報問題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3.依法依規(guī)處理。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對師德失范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堅持“零容忍”。
(三)全面總結(11月-12月)
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梳理師德師風建設正(反)面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形成工作總結,做好經驗推廣。同時不斷鞏固和擴大專項活動成果,積極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2024年工作重點,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統(tǒng)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周密組織,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緊盯責任落實,強化督導問責。各學校(幼兒園)要落實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納入對教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選拔任用、培養(yǎng)教育和獎勵激勵的重要依據(jù),把學校(幼兒園)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價重要參考。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根據(jù)職責權限,對履責不力的學校(幼兒園)和責任人依紀依規(guī)問責。
(三)筑牢思想根基,強化警示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通過政治學習、師德師風專題會議、教職工大會等形式,常態(tài)化開展師德師風教育。要積極挖掘師德師風方面的正面典型和事跡,選樹有堅定教育信念、滿懷教育理想、執(zhí)著教育情懷的典型案例,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對師德失范行為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深刻剖析原因和教訓,營造嚴肅師德師風氛圍,形成崇尚師德師風的良好風氣。
請各學校(幼兒園)于3月18日前上報本學校(幼兒園)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方案及相關工作聯(lián)系人至郵箱Psxjyjxfb@163.com;認真梳理本學校(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正(反)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分別于6月中旬、9月中旬報送階段性總結并于12月5日前報送年度專項工作總結。
附件:1.盤山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盤山縣教育局專項工作督導對接聯(lián)系表
3.專項督導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確認單
附件1
盤山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為強化工作職責,提高整治實效,有序開展全縣教育系統(tǒng)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成立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錫權 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兼)
副組長:王 成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國良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兼)
才慶濤 縣教育局副局長
蔡 烈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縣教育工委專職委員
寧旭東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成 員:教育局機關股室各股長,各學校書記、校長(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孫國良同志兼任,工作人員由縣教育局機關股室各股長組成,負責對縣教育局專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
附件2
盤山縣教育局專項整治督導對接聯(lián)系表
序號 |
負責區(qū)域 |
督導組成員 |
各學校(幼兒園) 聯(lián)系人 |
1 |
第一督導組 (縣教師進修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
組 長:王成 負責科室:教育股 聯(lián)系人:金成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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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督導組 (縣高中、縣職業(yè)教育中心、華發(fā)學校、盤錦弘毅中學、縣實驗學校、縣實驗幼兒園) |
組 長:孫國良 負責科室: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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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督導組 (得勝學校、高升學校、陳家學校) |
組 長:才慶濤 負責科室:安全與人事股 聯(lián)系人:王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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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督導組 (古城子學校、壩墻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吳家學校) |
組 長:蔡烈 負責科室: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梁泰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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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督導組 (太平學校、胡家學校、甜水學校) |
組 長:寧旭東 負責科室:督導室 聯(lián)系人:李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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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專項督導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確認單
受檢學校: 督導組: 時間:
序號 |
問題類別 |
存在問題 |
受檢學校責任人簽字 |
督導組副組長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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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校(幼兒園)層面 |
重視程度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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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常監(jiān)管不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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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舉報查處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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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師層面 |
違反政治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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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違規(guī)有償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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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謀取不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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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侵害學生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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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學術失范不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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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教育教學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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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違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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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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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對照《方案》整治內容。
主辦單位:盤山縣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wǎng)站地圖
網(wǎng)站標識碼:2111220003 ICP備案序號:ICP備案序號: 遼ICP備13003879號-1 遼公網(wǎng)安備 21112202000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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